2012年12月11日 星期二

少年pi的奇幻漂流


娛樂爽度:
3D很爽,美不勝收。李安用這部片子證明自己不僅懂得形塑故事,還是一名能夠掌握器材、運用創新科技的好導演。
人文省思:
裡頭有很多隱喻,關於人性、關於宗教、關於自我成長與對抗,還牽涉到一些心理學上的防衛機制。
但上述那些東西就算您視而不見,也不會影響觀看本片的樂趣。
偶像明星:
沒有。整部片子絕大多數的時間只有一個印度青年跟一隻動畫老虎。如果要廣義論說的話,李安跟他的3D技巧也許就是本片的明星了。當然,飾演男主角的印度青年演技頗佳,畢竟要撐這麼多獨角戲,只跟綠key互動可不是人人都行的。
個人觀點:
有網友說這部片子是《我要活下去》加上《隔離島》的船難版。因為最後主角所述說的幾乎是一個分裂的故事。但我覺得,若要用別的電影來比喻的話,或許說本片是《大智若魚》的船難版,會更貼近後來主角所表現出來的態度。
因為pi不像《隔離島》裡的主角般完全陷入自己所編織出來的景象,他是完全清楚自己所作所為。
也許pi在船難漂流期間真的因壓力導致人格解離,但當他獲救後像日本船公司人員說明經過時,卻也清楚地記得過程。
我認為,pi之所以希望讓殘酷的海難求生記演繹成奇幻的海上漂流,是因為他想「相信」一些什麼。他想相信這個世界上,除了真實之外,還會有一些超越真實的「事物」。否則,他怎麼撐得過兩百多天的海上漂流?
而他的生還,也證明了而那些「事物」真的存在。至於那些事物是什麼?就留給觀眾去補完了。你可以說是「神」,也可以說是「信仰」、是「求生意志」、是「運氣」,或者是「大自然」。不論覺得那是什麼,都會是觀者自己所相信的。就像《大智若魚》裡當故事聽眾的兒子,最後相信他的父親,終於幻化成魚一樣。

2012年10月22日 星期一

不浪漫寫小說旅(4)

 
(圖片 via 安田悠
於每天寫小說這檔事已經好久沒有新的想法了。

不過這也沒辦法,就如同前一篇說到,關於寫小說這件活兒,在過了一開始興奮的激情之後,等著我的是一整片看不到終點的無垠荒漠。

而在荒漠之中搞出來的東西,自然也就乏善可陳。尤其是一開始下筆的那一篇故事。

我在沒有規劃、沒有設定的情況下,便動手「模仿」了算是我近期內看過最有趣的小說--《迷霧之子》的架構,試圖去創造一個全然虛幻的國度。

本來想說相較於描述現實環境中的故事的話,會有太多資料需要查證與補充,可能會讓故事寫起來卡卡的,不如自己架空一個環境還比較容易天馬行空,不過,就在嘗試過後才發現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事實上是,不論科幻或是奇幻類的故事,因為要從無到有打造一座全然虛幻的現實幾乎不可能,所以反而要更加嚴謹而具邏輯性。反觀真實世界中,其實真實世界裡的邏輯反而是鬆散的、非常具有彈性的。

結果,當然導致該篇故事,已經寫了一萬多字,卻連反派角色都還沒出場,不,應該是說連個影子都沒有。這樣的故事多無趣啊!當然也就自然而然地斷頭了。

其實,仔細想想後發覺,對於一個菜鳥小說寫作上班族,要在每天下班後利用一些瑣碎的時間來掰故事的話,那種長篇史詩型的大部頭故事實在不合適。除了故事架構安排需要花費龐大的氣力去建構外,更重要的原因在於很難進入故事的狀況內。就我個人的經驗是,至少要花個一小時以上的時間,才能漸漸感覺到自己融入故事裡,也才稍微能夠與故事裡的角色們互動。不過,這時間實在太長,等我進入故事的時候,最有可能的狀況是我已經開始要「度咕」了......orz

因此,我決定讓斷頭的隨風而去,另起爐灶。我決定改寫短、中篇小說。因為前陣子看了石田衣良的《池袋西口公園》,發覺那樣的形式似乎很有趣。就如同很多推理小說一樣,作者們設定了一組角色,讓這些角色在有限的時空中互動。如同大型舞台劇一般,不要去預設字數,一個故事寫到哪裡,就讓他自然而然地在那裡停止,接續再上下一個故事。

這陣子來,每天寫一點每天寫一點的,也終於將第一篇故事做了收尾。回頭一望,又是萬把字,看來這是我的小說屏障,目前還未能克服...XD。此外,我也發現很多之前看過、聽過的故事編寫缺失,都在其中表露無遺。

那些以前看書時認為理所當然的事,親自執行過後才發覺寫作真的是一門需要下功夫的技藝。

也因為走過這片荒漠,才體會到原來很多以前輕忽的準則,現在卻如同北極星般為我指引一條不會迷失的道路。
原來,寫故事的樂趣,就在這些一點一滴的探索之中。

ps.
如果有興趣的話,您也可以一起踏入這趟充滿探索的旅程喔!

不浪漫寫小說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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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東西很無聊。
尤其是寫到自己都不曉得在寫什麼的時候,更無聊。

在邁向這次小說自由寫作的前幾天,我幾乎都是抱持著開心、興奮(哇我終於開始寫下長篇小說了!)的心情敲打鍵盤。
那個時候,我自己天真地認為,寫小說(初稿)就像是電影拍片前的勘景一樣,只要確認目標與方向,接下來就不需要給自己太多限制,文隨意轉,寫到哪都沒關係。

不過在第六天我就撞牆了。

那天因為一些問題而跟別人產生口角,導致精神耗損過多,整個人感覺有氣無力。當晚我打開檔案敲下不到兩百字後,眼皮就開始沈重起來,整個人呈現半昏迷狀態。

當然,為了自己的承諾,我還是撐著想要繼續寫下去。

但太難了。搞到最後我開始在鍵盤上亂敲一通,根本就是亂寫。(不是寫得很爛那種亂寫,而是完全沒有邏輯的那種。)

然後再接下來的兩天,適逢假日,本來還安慰自己說可以用來彌補前一天少寫的份量。

但接下來的兩天假日,東摸西摸了一堆有的沒的,就是沒有寫完規定的字數。這兩天的狀況幾乎都一樣,打了幾百字後便昏昏欲睡,整個人毫無精神。

很快地兩天過去後,我才發覺「我可以拿今天的時間去彌補昨日的缺憾」這種錯覺實在不應該再發生一次的。

因為就像戒煙一樣。如果在戒煙的過程中,忍不住破戒抽了煙,那麼之後請不要氣餒而對自己想要戒煙的堅持失去信心。請繼續堅持下去吧。至於忍不住偷抽的那幾口(或幾根、幾包)煙,抽就抽了,抽完也就算了。

日子過了就是過了,回不來的。

我想起了史蒂芬金在《史蒂芬金談寫作》一書裡頭說過:寫作不應該是生活。寫作是為了豐富生活。

因此我重新檢視自己最初的動機,除了想要完成一篇「長篇小說」之外,更重要的是藉此可以重新審視自己,因為我相信自己應該有很多很多的可能。

雖然我這輩子可能永遠也無法成為一個知名作家,但我可以藉由完成一篇長篇小說,去經歷古今中外所有作家在寫作的過程中都會遇見的風景。

而我現在也知道,原來寫作旅途一開始的景色風和日麗得令人雀躍不已,但沒多久後(時間或長或短),便會進入一片艱苦地區,橫亙眼前的可能是一片濃得化不開的藤蔓荊棘,或者是一望無際的荒野沙漠。這個時候,若不想要讓自己橫死在這片(自作虐來的)「人造煉獄」的話,就不能忘記自己的初衷吧?

畢竟,我也還沒走出這片煉獄。旅途還很長,我相信我還有很多要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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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31日 星期五

不浪漫寫小說旅(2)


自腦袋發熱,一古腦投入寫小說後的第二天,一股隨時會放棄的感覺立馬湧現。

怎麼可能?十萬字耶!媽的只寫兩千字就快要虛脫了,我怎麼可能撐到最後?

不過還好前陣子為了勵志所以很勵志地看了許多勵志書與文章。(就是一種「後設勵志」。基本上個人認為名詞前頭冠上「後設」都會變成很高深的學問所以想要假掰一下而已...)

在那眾多我早已忘記書名作者是誰的「勵志文學」裡,我讀到以下這句深得我心的話:「不要問(這件事)『做了有什麼用』,要問(為了完成這件事)『接下來還能做什麼?』」

因此,我決定不管已經寫出來的爛東西了!

我只能盡量想辦法將我寫的爛東西延續下去,讓它變成一篇有完成度的「爛東西」。(不過還是爛東西...)

2012年8月29日 星期三

不浪漫寫小說旅(1)

與電玩中的跑車旅行不同,現實中很多想要實現的事物都不怎麼浪漫...
很多事情如果沒動手去做,光用想像的,那麼與實際情況會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就拿寫長篇小說來講好了。
就在三天之前,不知道哪根筋打結導致頭一熱地發願要在兩個月內「寫完」一篇十萬字的長篇小說。也就是平均一天要寫一千六百六十七個字。(其實是因為看了某本勵志書的關係...)

當然,對於希望成為一枚勇往直前的硬漢的我,既然發下了願,便也立馬在當天開了電腦,敲下當天該完成的一千多字的小說開頭。在接下來的兩天,我也都順利立完成當天該完成的份量。

也就是說,這三天內我寫了大約五千字的小說,佔這篇小說預估量的二十分之一。可是,如果要我對目前寫出來的這些內容下點小評語,我想,只有「很糟糕」三個字可以形容了。

不過,我卻越寫越開心,也越寫越有心得。首先是我寫作的速度,從第一天的一整個下午,躍進到第二天的兩個多小時,再進步到昨天,我僅僅花了一個半小時左右的時間,便完成了當天該寫的份量。

也許你會認為萬事起頭難,所以故事的開頭一定比較難寫,所以會越來越順。但實際上的狀況並非如此。一開始我遵照《過得還不錯的一年》裡面所提的方式,也就是不要回頭看、不要花時間修改、無須注重文法對錯,只管每天埋頭寫的作法開始寫這篇小說的。

因為這個方法燃起了我的熱血,所以我也很熱血地寫了下去。只不過,這份熱血,只足夠維持一天而已。

不多不少,就熱血那麼一天而已。而且那天還是星期日。隔天星期一上完班後回去面對電腦裡昨日敲寫出來的拙劣初稿,當下一股巨大的失落感差點沒把我壓死。當天該完成的部份根本就像便秘了三個禮拜好不容易才硬擠出來似的慘不忍睹。

這個經驗讓我學會的第一件事:
沒事不要在週日隨便亂點自己的熱血。熱血在假日的燃點很低,不過隔天的後座力很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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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1日 星期二

帶你進入彩色的夢--吳明益,《複眼人》


最近剛好很多人到東部玩耍,在此誠心推薦這本以台灣東部為背景的小說--吳明益的《複眼人》。當初因為國內知名版權經紀人譚光磊的推薦而抱著姑且一看的心情找來這本書(這篇文章:從海島航向世界:《複眼人》的國際版權之路)。沒想到雖然本書厚達三百多頁,但作者運用流暢而不突兀的文字,讓我只花不到一天的時間便一口氣讀完。真的非常好看!  

此外,這本小說還創下了一個很有意義的記錄,那就是國內史上第一本經由國際版權交易市場,被英美主流出版社買下版權的一本小說!

2012年8月17日 星期五

硬漢--高規格的低級


這是我近來看過最啟發人心的一支 mv 了,同時也燃起了我潛藏心中那微弱的硬漢火苗。

這傢伙叫 PSY(聽說是簡稱自 PSYCHO --也就是神經病來著)。

雖然最近才因為這支「江南 STYLE 」而在國外爆紅,但他其實已出道十一年,在韓國演藝圈也算是號有頭臉的人物。

然而,在〈江南 STYLE〉這麼歡樂(與白痴)的舞蹈與 PSY 喜感十足的演出下,我卻發覺到其背後源源不絕的硬漢精神在我吃吃地狂笑之中注入我的體內(雖然說這樣講感覺很色情。但即便如此,這也是硬漢式的色情!)

這首歌從詞曲的編寫,到舞步的編排與 mv 的製作,在在顯示出這整個集合是經過精心策劃後的成果,絕對不是這位大叔諧星一時興起亂搞而已。

就算歌詞有點白痴、舞步很低級,mv 更是充滿衛道人士所不齒的性暗示! 但卻也顯示出韓國的娛樂工業,可以如此精準地擊中人們的笑點(看youtube裡一堆看著這支 mv 起笑的歪果人就知道),爆發無限奔放的娛樂效果。

這麼高規格的俗爛低級!才叫娛樂「工業」啊!

 
mv 拍攝花絮,看哪,多歡樂啊--











2012年8月7日 星期二

做有趣的事

當你感到猶豫時,一味想著「怎麼做才正確」是不行的,就算想到天黑也想不出來。 那就不要用腦筋去想。因為答案不在那裡。六太,答案在下面一點,你想要什麼,你的「心」最清楚。你就想想「怎麼做最有趣」吧。

 這是漫畫《宇宙兄弟》裡,當男主角六太猶豫不決時,他從小的恩人––––天文學家金子莎朗女士告訴他的。

很多時候,如果真能用理性下去做決定的話,我想大家大多不會猶豫不決才是。即使是最嚴苛的「51:49」,至少心裡都還有個底,因為我們掌握了事前所有可供評估的項目,並能確切地量化。

只不過這個世界上的難事,之所以會「困難」的最大原因,就在於我們沒辦法掌握所有可靠的依據,我們不知道什麼才是「正確」的方向。但是,「正確」真有那麼重要嗎?或者說,什麼才稱得上是「正確」?

與其想破腦袋,還不如靜下心來問問自己,怎麼做最有趣吧!

因為有趣,才有源源不絕的動力。
因為有趣,才能真心享受過程。
因為有趣,在苦悶的人生中才有樂子。
因為有趣,所以我不需要去跟別人比較,去怨嘆自己沒有那些其實沒有需要的東西。

因為有趣,我才算活過。
也因為有趣,我也要往未知的宇宙前去。

2012年7月31日 星期二

承載人類經典的媒介典範轉移

(這篇是心得文,請專業人士看過笑笑就好。敢蝦!)

一開始先是器物。
人們把心中的「美」灌注在日常使用的鍋碗瓦罐上,甚至有些才華洋溢的、不怕族裡長老責備(或者本身就是長老)的傢伙把所思所見弄上自家宅院的洞穴裡。

接著人們發明了一些器具,因此除了精進祖先遺留下來的傳統外(而且搞得更大更華麗,比方如三彩陶或石窟巨佛像之類的),人們還懂得把「美」留在石頭上、獸皮上,或者是用樹製成的薄樹皮或昆蟲吐出來的絲織品上。

在人們發展硬體的同時,也因為媒介種類的增加,不得不拓展延伸內在的符號軟體,因此我們擁有越來越多、越來越龐雜的文字符號系統與技藝技巧。而這一次的過渡––––尤其是文自符號系統的發明––––算是媒體發展史上的一次大躍進。

不過,在紙張、布帛、石塊或獸皮等「平面」媒體被發明出來之後,人們有好長好長地一段時間,只針對「平面」媒體進行精進,而沒有發生同當初符號系統被發明時那般的大躍進,直到動態影像,也就是電影被發明出來,算得上是人們媒介使用上的第二次大躍進。(當然,中間還被省略掉廣播音響這種聲音媒體,不過某個程度上我認為聲音媒體算是影像媒體的前導,它們的結合即是目前「平面媒體」中最完整的「動態影音」形式,因此略過不談。)

但是在動態影像發展後不到百年的時間,另一次的媒介大躍進––––網路隨即現身。網路席捲了整個人類世界。綜觀人類史上媒介的發展,我們可以發現這是一條等比級數的曲線,越靠近現代,發展越快。若往更近代的網路發展來看,也可以發現其發展曲線呈現等比級數的態勢。

人類承載自身文明的經典,也一路跟隨著媒介的發展而轉移,從洞穴到獸皮,從石板石窟到布帛紙張,從類比訊號轉移到數位訊號。

若以數學插值法的概念判斷未來承載人類經典的媒介的發展可能的話,我大概可以預想到心電感應這項必然可能的發展。

不過,人類的歷史好像從來沒有發展這麼順利過的。中間總是會有一些黑暗期,一些人們集體迷失的時刻。只是不曉得這個時刻什麼時候降臨,或者是,我們已經存在其中了?

2012年6月24日 星期日

史蒂芬金的貓


面對眼前這一頓久違將近半年的大餐,我終於忍不住吸吮起餐桌前的每一根手指,巴不得自己的舌尖可以永遠記憶這難得的人間美味。

談到記憶,以往總是聽人們說若將所想要熟悉的事物加以視覺化,對於加深記憶非常有用。因此,每當我作客他人家中享受大餐之餘,總不忘對招待我的主人家來趟視覺化印象巡禮。

不瞞各位說,我深曉「人人生而平等」這句人類思想史上偉大的發明。畢竟對我而言,絕對感同身受!但是我不得不說,相較於一般人家,我還是喜歡到家境富有、生活寬裕的家庭接受款待。除了他們所準備的餐點,比一般小康的上班族家庭或藍領勞工階級們要「澎派」許多之外,更重要的是這些富裕人家的住所就是比平常人來得有趣。

也因此,每次我在進食的時候,這些豪華的主人家中總是會有一些人世間罕見的驚奇事物來娛樂我。

比方說上次位於城南近郊山腰上別墅區的那一戶人家。

2012年6月7日 星期四

我的台北,河

    那天,我因公北上出差後,與同事分道揚鑣,獨自留下晃蕩在台北的夜裡。在等待友人下班的空檔,穿梭在北城特有的密實天際線下,我頓時感到眩然欲泣。頭頂上那一間一間狹小的公寓大樓,和著總是飄陰雨的冬季與隨處可遇的四十米八線道大馬路。擁擠的人、忙碌的車,與隨時可能發生的各式感情。

    這一切從草山開始。當時我考上了文化大學,雖然家人很不諒解,他們總是認為應該考得更好,但自己倒是覺得差不多了。我把所有可能分發上的學校全都設定在大台北地區,我就是要離開南方,愈遠愈好。隨著註冊期限的到來,我老爸只好陪我搭統聯北上。在路上,他跟我聊起當年做生意的時候,當時的統聯還是野雞車,車上甚至可以抽煙。那時我滿腹狐疑:「現在這種不能抽煙的車廂裡的氣味聞了都想吐,讓人上車只想昏睡!還抽啥屁煙?」雖然說當時我已經瞞著家人抽了一年多的煙了。此外我還記得,當統聯經過泰山收費站後不用多久,高速公路就會成長成好幾條長長的橋,有高有低,一群橫跨淡水河的橋。那就是我對台北的第一印象:有一群橋,城市被河環抱。

     還記得在山上讀書的時候,如果天氣夠好,空氣中的浮游粒子稀薄,我們便可以從學校後頭或是七、八樓以上的高樓層教室中望見遠方淡水河與基隆河在遠端交匯,一同攜手入海;就算空氣分子混濁,我們也總是能望見山下那一條一條縱橫城市的大路,在夜晚中承載點點車舟漁火、路燈迆邐,也成了一條條向人們睥睨拋媚的人造光河。而我,原本以為只會偶爾在河中嬉戲,沒想到,接下來的四年卻因為愛情而成車河裡奔波常客。

    十年前,我正準備繼續讀大五。不過,用「讀」這個動詞實在詭異,因為我畢業所需學分皆已修畢,只剩下必修但不算學分的「體育課」。雖然對外宣稱想準備考研究所,而且體育重修無需繳交學分費,但天曉得那是牽強的藉口,體育課沒過純粹因為貪懶,比方說我當年選修了土風舞,只因為同學都說美女多。反正當時的我不以為意,還認為課業甚差,絕對不會「只」因為體育課而延畢。然而,人怎麼能夠真確掌握年少輕狂時的愚昧?就算後悔,日子也只能繼續向前。

    大五那一年也是我青春的轉捩點,因為當時的女友剛與我分手不久。當年,我愛上了遠在城市南端的她。經過一番追求、交往後,我決定跨河而過與她同居。交往的兩年多來,每每上課時間便要機車單騎縱貫台北盆地,不曉得青春的精力無限,真心為愛走天涯,抑或只是習慣擺盪於城市之中?我其實很愛在台北騎車。因為城市夠大,能夠很輕易地將自身融入人群之中,且沒有時空的限制,自由自在的。    
    只是,在我和她度過一段詭異的「分手不分居」尷尬時期後,我終究還是被迫離開河的另一端自覓居所。我跨橋而來,來到城的南端。

    當時在羅斯福路底景美橋頭附近找到一間分租公寓。在那成排的老舊公寓中,剛好有一間便宜的分租公寓,不必與房東住一起。這個小空間沒有窗戶、隔間也只用薄薄的木板組起,附上一張鐵製的雙層木板床,兩張桌子,搭上我僅有的幾箱唱片、電影光碟與幾落的書。接著,我在那一排公寓樓下找到一個便利商店大夜班的工作。

    那是長達將近一年的大夜班。一個人的大夜班,而夜裡什麼人都有。有一群慶生喝醉酒的上班族要請我吃蛋糕;有晚上睡不著出來跑車,路過城市交界處便要停下喝杯咖啡的運將;也有一位台灣電影新銳導演三不五時跑來帶一小瓶威士忌回家,定時攜手一同下班的情侶……,人來人往於溪河兩旁,沒有太多人在意,她總是一副與世無爭的模樣。

    但凡事總有例外的時候。

    當年經歷過納莉颱風摧殘後的城市,人人驚心未定。因此接下來的幾個颱風,只要在其他地方傳出零星的淹水災情,我們一群小店員無一不緊張到每隔一小時便跑到橋上觀察水位,深怕溪水越堤而來。一次颱風再起的夜裡,平時溫馴的溪,在天空毫不留情地傾洩下,就像上了天公神將臉譜的澀小子般威風八面。混濁的河水夾雜枯枝滾石大聲怒吼,整條溪河的體積隨著時間緩緩膨脹。而大夜班仍然是一個人。雖然店長下達了必要時自行撤退令,水面離堤防頂僅剩一公尺餘。還好,溪河僅止於怒吼,它還不想讓情緒氾濫。

    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河強韌的生命力。每當風雨遠去,暴怒的河川總要復歸平靜。我喜歡雨過天晴後來到河邊,看看殘留的土沙綿延至堤防的哪個高度。通常河邊公園的籃球架是整座被淹沒了,至於一旁的樹如果夠壯碩的話,應該還能有些許頂端的枝葉保持清爽。只是,河從來沒有離開過這座城市,但城市卻始終記不起河的一顰一笑。我們用了很高的堤防礙著它們展示搔首弄姿的倩影,再壓上水泥高架橋,成為肩上不得不承載的的沉擔。

    如果將我的人生均分成三等分的話,恰可等分為三分之一在出生地高雄岡山;三分之一生活在台南;三分之一在台北。岡山的那三分之一,算是我幾無記憶的童年,也是我最夢幻的一段年歲。我只能記憶片段,像巧克力碎片般的記憶。而台北的三分之一,則是人生中最精華的二十三十,年輕、抱負,滿腔夢想,感情豐富,胡作非為。

    而這三分之一的台北,即使中間因為兵役南下暫離,但退伍後依然毫無遲疑地回奔北城。只是這次處身的環境,早已不再是安和樂利的校園了。在北城裡,工作並不難找。相對於南部的悠閑與人們慣於低調沈潛,人在台北,步伐總是俐落。我在台北斷斷續續做了好幾項工作,在不同的職業中、不同的環境裡。人們說成長就是歷練,但我卻一直覺得自己沒變,彷彿一座立地不移的河中沙洲,他人川流其中,我送往迎來。眼前的每個人似乎都在追趕,急尋一種我不知道的什麼。也許是一種透明的東西。

    然而,我又再度戀上另一個女人。因緣際會下,再度跨同一條景美溪而過。我與她同簷而居,在一條頗富歷史的人工鑿圳旁。只是經過城市的成長,圳上已蓋滿了道路、公園、水泥樓房。在這進化光鮮的城中,這條圳的待遇無疑是風光大葬。

    畢竟城市懷抱中的河已經被馴服了。它們不再亂發脾氣,情緒皆有坦蕩的宣洩管道。此外,人們也在河的兩旁為它妝點上綠茵廣袤與微風徐徐。

    可有些真理不會隨風遠去。因為我不再深愛的女人,卻因為自我強迫的慣性使然,不得不持續與她糾葛一起。只能說我是奸詐小人,如果不愛的,就該放手讓她自由,也還給自己一身孑然,但我不放手,終究演變成無可收拾的破局。等到我驚覺一切走樣,生活就像牢房時,才發現自己早已是被現實嚴厲指控、不准交保的在押嫌犯,而且眼前的未來毫無勝訴的可能。

    記得猶疑不決的那一陣子,背包裡夾帶新買的棒球手套,牽著腳踏車信步踱到河濱公園。看見公園球場上吆喝奔馳的球員,陽光好像一層金箔似的灑在人們身上。對比之下,與她的感情早已走到無解瓶頸的我,只敢跨上腳踏車讓溪河陪伴。至於背包裡那副買了兩年的棒球手套,寂寞地被我拖累著,沒能下場沾染紅土,沒能接上任何一顆來球。

    不久後,高中同學樂樂特地從台南開了他家一台五門老福特嘉年華,跟另一個同學阿淇北上幫我搬家。我們把我那少得可憐的家當搬到車上塞滿後車廂與後座後,剩下一丁點空間剛好夠容納一個人。樂樂和我跳上了前座,阿淇則擠進後座,順便抱著一把我的木吉他丁丁錚錚撥弄出不成調的樂音。離開我待了十年的台北。我引導樂樂沿著羅斯福路接上中山南北路,再轉重慶北路上國道一號士林交流道。因為那是我永遠記得的,對台北的最初印象。

    當年的那個青澀毛頭坐在大客車上,車從林口台地竄出,隨著永無止盡的車群川流而下。車上的我望向經過泰山收費站後不久,依附於台地上的高速公路緩緩延伸成一條又一條長長的橋,那些橫跨河川的橋。我在高架橋上迎接被河緊緊環抱的城市,這裡有車河、人海與無聲無息的水。車向城市匯集,人往四處奔走,水匯集入海。在茫茫的世界裡,似乎所有的分子都默默地往命定的方向流逝。

2012年6月5日 星期二

貓的報恩

「他在外頭有別的女人了。」

腳邊傳來一句清晰無比的話,讓我整個人傻愣住了。本來以為是血壓過低而導致精神不濟,不過接二連三如連珠炮般冒出來的對話,讓我不得不承認,這是剛才還蜷在我腳下睡覺的貓咪口中傳出來的話語。

「沒錯,是我在對你說話。」牠說。

牠是一隻公的橘色虎斑貓,平常還蠻愛黏人的,總是喜歡跳到我們身上像推拿一樣一直踩著肚子,或者在牠無聊的時候,一直喵喵叫只為了要人摸他兩把。而平常若是只有一個人在家的話,那麼基本上這隻貓幾乎是你走到哪牠就跟到

哪。總之,是非常黏人的一隻小貓。

當然,有養過貓或是與貓長時間接觸過的人都曉得,貓常做出一些很像人類的舉動。睡覺睡得四腳朝天、盯著電視目不轉睛地看著,或者是用前腳俐落推開輕盈的門窗之類的舉動。

但這隻貓不只這樣。牠竟然,會說話!

「其實妳不用太過驚訝,貓會說話是很正常的一件事。」牠緩緩地從地上爬起來,伸直了兩條前腿,弓起細長的身軀,悠閒踱步到我對面的椅子,跳上去坐了下來。「而且我會不會講話不是重點。重點是,他在外頭已經有其他女人了。」

「你怎麼知道?你從來沒有踏出過這間房子!」我顫顫地質問他。

「因為我是一隻貓啊。他在我面前做任何事都不會遮遮掩掩。」貓說。

「喔。因為你都不願意給我零食吃。不像之前有一位,三天兩頭就有小魚乾、魷魚絲,外加每兩天的一次魚罐頭大餐。喔!我愛死她了!」牠說到激動處,忍不住舔起自己的爪子來。

「對不起,」我囁嚅著,「我只會拿貓飼料餵你而已。」

彷彿之前提及的貓零食都沾上兩條前腿似的,牠一直舔著自己的爪子。

「但是......,你怎麼會想告訴我這個?」雖然眼前發生了一件不可思議的事,而我又剛剛得知另一件令人心碎的事,但現在我更好奇的是,為什麼這隻貓要告訴我這些?

「喵?喔,對不起,失禮了。」眼前的這隻貓好不容易從啃爪子的陶醉中清醒過來,「因為我想再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在可預見的未來裡,妳幾乎不可能餵我任何乾飼料以外的食物了。」

貓起身坐直說,「與其這樣相處下去,還不如告訴妳實情。至少我還能夠期待與下一位女主人的相處模式會跟妳不同。」

「可是我怎麼知道你沒有騙我?搞不好你就是為了這點而存心挑撥我們!」

「騙妳?別鬧了,我可是貓,又不是人。我們才不幹騙人的勾當。」貓擺弄自己的鬍子平貼嘴邊,咧嘴的表情如同微笑道,「更何況,妳怎麼去跟別人說,這些事情是一隻貓告訴妳的?」

2012年5月16日 星期三

女人等待的地方--《海神家族》


        整本書的故事內容若簡化來說,就是一則亂世異國不倫戀,及主角們對於後輩的影響。

        然而,故事中的「亂世」橫跨日治時代至今的台灣,因此雖說是「異國」,但地點卻是重疊的。此外,書中提及的「不倫戀」,真要說有多麼悖德亂俗嘛,基本上也不致於。畢竟即便在當下波瀾萬鈞的情感,最後總是會回歸平靜。只是在平靜之後,我們往往更有可能在生活裡受其影響。因為那一份曾經的存在,經常都會以緩慢而不引人注目的方式穿鑿人心。

        我覺得,那份穿鑿人心的力量,就是《海神家族》的故事核心所在。

女人等待的地方

還記得大學時的一年暑假,我帶著當時的女友一起回南部。

那是我第一次帶女孩子回家。剛好,一些長輩親戚都住在附近,也就順便巡迴了一圈,將交了女朋友的消息放送出去。

來到阿嬤家,阿嬤當然免不了同相親面會媳婦般地對女友品頭論足了一番,然後閒話家常,再開心地拿出一本一本發黃的相簿來讓眼前的外人對自己的牽手有更多了解:「這是他小時候在岡山老家拍的」、「看他小時候澎皮澎皮,大家都說很緣投啦」……,彷彿在介紹一件古董陶瓷娃娃般的。而當時女友也興致勃勃地以帶著宜蘭腔的台語提出她的所有好奇(宜蘭腔對於南部人來說,總是那麼明顯而有趣)。對吸引目光的照片發問,一張接著一張,直到眼光聚焦到一張我阿公跟一名我也不認識的年輕女子在雪地裡的合照時,疑問一脫口,阿嬤立即陷入沉默。

〔牽手〕

關於《海神家族》,請容許我用很男性的觀點來看待這本書吧。

首先,也許在人類還沒擺脫造物者的控制之前,我們總是能說:「男人都是花心的。」我相信這個結論,對於只要有經歷過一些俗世情慾的女孩或女人,總是能得到肯定。因此在故事中對敘事者影響深遠的的林秩男、二馬、及其身邊來往的男人們,免不了背負一些背叛的包袱。

但真要我一個男人來說啊,花心才不是重點、鼠蹊部間反應也不是;重點是思緒、以及藉由思緒引導而出的情慾。情慾很難壓抑的。我們可以控制身體不去行為,但我們無法拉住脫韁野馬般的慾望思緒。所以,林秩男無法自拔地愛上綾子大嫂;丈夫正男因為戰爭拋棄靈魂,生命力也隨著飛翔的夢想消逝了。夢想消逝的男人,沒有任何魅力可言。雖然綾子對正男仍有情、仍有當初牽手的感恩,但沒有了情慾,愛也就走味了。

〔是一種氣味〕

男人追求夢想的過程中,總抵不過生活的糾纏。因為不論是家鄉,或者是母親、女兒還是另一半,那股從女人汗腺中散發出來的香味,一直都是男人最迷戀的。至於人們說的氣味相投,則是女人體香的交互依靠。偎一起的女人與女人之間,最緊密的生存方式就是氣味相投。反過來說,猜疑妒氣,則是一個女人對另一個女人最兇狠的武器。

當秀文(秩男的妻)發覺了一些他跟綾子之間的什麼(女人在情感上嗅覺異常敏銳),她說不上來,但她知道事有蹊蹺,所以只能用猜疑的氣息來報復。而靜子和心如的狀況也是一樣。至於被二馬留在中國的母親妻女,因為時代的動盪下,彼此間培養出一股默契,那是一種男人無法理解的氣息,只因為她們彼此交融過。

〔女人等待的地方〕

聽說我阿公很花心。在外有染的女人一個接一個,至老方休。那張在雪地裡與女人的合照,看得出來阿公大概五十好幾了,而女子才年約三十左右,青春得很。據我老爸的說法是,阿公在外花名不斷,非常有女人緣。照片中的女子,也是其中之一。當然,從我當時深處的時光來看結果,阿公在外頭玩過之後,還是乖乖回家了。

所以《海神家族》中的二馬包袱仔款一款就回中國去了。那個被自己的迷惘所遺棄的家啊,母親妻女所在的地方啊。

然而,二馬回到中國後,才發覺他的髮妻、他的母親還有他的女兒,已經成為氣味相投的女人。所以她們三人以絕佳無比的默契共同對待二馬。母親的不捨、髮妻悵然與女兒的無法原諒。他們不再等他。而當初二馬,只因心中關於生活的迷惘,就讓這一絲迷惘帶領著他來到台灣。但他最終還是了解到(也讓讀者我了解到),那個有靜子所在的台灣,那個有女人等著他的地方,才能稱之為「家」。

〔感謝媽祖婆保庇〕

還記得以前讀書的時候,總會看到歷史課本裡提及許多朝代與國家興衰的過程。不論是一個朝代、或者一個世代的消長,往往只在短短的兩三行間內交代完畢。一句「百年盛世」,在那一段長達一百年甚至以上的時光向度便可讀來輕盈而幸福;而一段亂世記敘,總歸一句戰亂四起、民不聊生。但往後頭一看,小括弧裡的年代歷程,一個人若有幸(或不幸)與這個歷程共同生長存亡的話,個人可說是完全沒有迴避的空間。但是,我們怎麼能夠就此確認,這個人在亂世之中就會一生充滿坎苛,而另一個身在盛世中人就畢生充滿愉悅?

關於阿公,阿嬤最喜歡向外人說的一個故事便是當初白色恐怖時期,她四處尋找阿公的去向。當初她剛生完第五個小孩,阿公則是跟朋友跑去某個咖啡廳參加聚會聽演講,然後便消失了。一個星期後,阿嬤聽說民生綠園那兒槍決了許多人,阿嬤也跟著跑去認人找屍體。

「喔,你就嘸知當初白色恐怖ㄟ時撙,我手牽著恁老爸、背著剛出世ㄟ姑姑,去民生綠園那邊想說找有阿公ㄟ屍體嘸,可憐喔,那時候嘸知死了多少人喔……」

每次阿嬤這麼說後,免不了在後頭要加個感謝媽祖婆的保庇,在當年警察抓人的時候,阿公手腳俐落,躲過了追捕。

不過,阿嬤是澎湖人,就生長的地緣環境來說,信仰媽祖理所當然。教我不容易理解的是,從沒靠海吃過飯的老爸,拜媽祖做啥?

我看不出我父親的信仰重心,我看不見虔誠、只見到算計。而男人總是精於膚淺的算計。
「拜啥米拜,飯都快要沒得吃了!」當時他們還在一起,這是老媽對於老爸特地從鹿耳門天后宮迎請了一尊媽祖回家恭奉後,最常出現的牢騷。我的母親倒也不是什麼高調的無神論者,她只是恨透老爸罷了。當老爸因為外頭的女人被老媽發現、經過激烈的爭吵仳離後,他得到了生命中兩個再也不原諒他的女人——母親與妹妹。加上外頭的女人也跟著離開後,老爸身邊的女人從此於生命中缺席。他只剩下媽祖的陪伴。沒有千里眼、沒有順風耳。而多年來我想問他的是,媽祖婆也是女人,她會保佑一個像他這樣被女人背棄的男人嗎?

〔總是要有所依歸〕

因為這個家沒有了女人。影響所及,我再也不喜歡待在家中。就像屁股長了蟲一樣,在家裡坐不住。

從老媽與妹妹離開之後,我的夢想便成了外出流浪。我可以深刻地體會到,作者提及的那股關於流浪的迷惘。流浪可以補足自我對於家鄉的幻想,然後,我們還可以將一點一點的想像空間,注入文字如水般灌滿腦海,從此,對家鄉的記憶有了與所佔空間相對稱的重量。這是我的家族歷史,身為戰後嬰兒潮的第二代的我,經歷過的生活,經歷過的故事。

就像《海神家族》,從來就不只是一個台灣的家族故事。而是一整個歷史縮影,更是作者個人歷程的放大。然而,歷史從來不會評斷對錯,歷史只會默默地在每一個人身上留下刻痕。

〔對我來說,這個稱為家的地方〕

「過日子。」「日子總是要過。」「日子是安怎過ㄟ落去唷。」這些都是常從阿嬤口中聽說的句子。相對於阿公,阿嬤從來沒有慷慨激昂地參與什麼正式的政治活動。當然,那一段令她永生難忘的日子,絕對是讓她這輩子再也無法支持某些族群的人們了。

但日子總是要過下去的。對於女人來說,日子過得安順大於一切。而男人總是像頑皮的小孩般打亂一切平靜。在離婚率節節升高、生育率直線下降的台灣,造成很多男人回不了家。沒有家過不了生活、成不了故鄉。

我希望可以豪爽帥氣地控訴大企業家與政客們勾結引發的經濟全球化殖民手段導致現狀,但從另一方面來說,台灣人終究不是一個可以安逸的民族,當初我們的祖先撩落黑水溝、為的就是求生存,因為故土貧瘠、官府蠻橫,再怎麼安土重遷的仕農者,亦只能款起包袱外出討生活。也許這就是留存在台灣人體內的流浪基因,我們總是要到外頭去的啊。

因為家鄉是母親般的土地啊。

所有優秀的作家,都離不開腳下的那片土地。就像所有的男人都離不開,女人那柔軟的乳房啊、溫潤的雙唇啊、還有滿是香氣的擁抱啊。

原來在書寫的過程當中,作家已經無意地喚起了很多自己都不曉得會被潛意識牢牢鉤住的回憶。

而身為讀者的我,也有牢記過一些什麼嗎?對於家、對於生活、對於歷史、對於台灣。

身在歷史中,我們都只能以瞬間凝視永恆。


        人們將最心愛的人,化身投射為全知全能的天后,她可以是海神、可以是心靈寄託。因此,對於一個男人而言,如果心中沒有心愛的女人,那還能有什麼可以依偎寄託?且讓我對心中的女人(神)祈禱——請保佑我的家人和所有我愛的人。在我外出流浪的時候,當我不在他們身邊的時候,生活過得下去。

2012年4月20日 星期五

一一

一個計畫:架一個wordpress的部落格網站
一本書:一個都不留
一種語言:英文
一篇小說:宇鯨
一種運動:棒球
一項習慣:活動筋骨
一項作息:十二點半前上床

2012年1月14日 星期六

黃色蠟筆

「碰──!」公寓鐵門被重重甩上,在這條連隔壁人家炒菜油煎的吱吱聲都可清楚耳聞的寧靜巷內,顯得格外刺耳。

小櫻將自己的專注從眼前的作業簿上移開,攀附樓梯而上的雜沓腳步聲挑動小櫻警覺的神經。

她迅速地將擺在桌上一盒攤開的蠟筆掃進一旁的紙袋中,畢竟這是她向坐在隔壁的好朋友佩琪借來、有二十四種不同顏色的彩色蠟筆。雖然這盒蠟筆佩琪用過好幾次了,但是佩琪喜歡畫小小可愛的圖,除了黃色的那支,是一次不小心被弟弟拿去牆上塗鴉到只剩一節小拇指般的長度外,「其他的應該夠小櫻完成這次的作業了。」佩琪說。

其實原本佩琪還想把新買來的蠟筆裡的黃色那支折一半給小櫻,不過小櫻拒絕了。「這樣就夠用了。」小櫻告訴佩琪。在她們那還不知道「感激」這個詞彙到底與自然課本裡介紹的母雞、公雞有什麼差異的年紀裡,她只能牽著佩琪的手,向這位小櫻上小學以來結交到的最好的朋友表達謝意。

不過,借到蠟筆並不代表就能完成老師交代的作業。雖然小櫻一回家便興奮地捧出作業簿與佩琪的蠟筆,但是這份作業卻比之前那些抄生字、算算數之類的作業更令她傷透腦筋,發呆許久不知該如何下手。而現在,從門縫外瀰漫入內的氣味與一男一女在樓梯口嬉笑碰撞的聲響清楚地告訴她已經沒時間花費氣力在這份作業上,要趕快找地方躲好,不然被媽媽發現就糟了。
小櫻一把抓起桌上的紙袋與作業簿,熟練地拉開套房角落邊的壁櫥,撥開成捲的棉被,把自己塞擠到棉被旁關門蹲坐。棉被吐出的霉味直噴小櫻的臉,嗆鼻一如往常。

濃郁腥臭的酒氣隨著大門開啟瞬間瀰漫斗室,男女的嬉笑聲轉趨支吾,而小櫻只能透過門上的細縫望向外頭。

又是一個不認識的叔叔。

不過老師交代的作業還是要做,小櫻知道在她等到疲憊睡著之前還有一段漫漫長夜。現在,她只能透過門縫溢進來的微光做作業。

一個人的家庭作業。望著壁櫥外的男女,她突然好想爸爸。別的同學都有爸爸,她也想要一個。但是她是絕對不能問媽媽要一個爸爸,因為經驗告訴她,這麼做一點好處都沒有。她只能瞇眼窺視外頭欺身壓在媽媽身上那位不認識的叔叔的背影,幻想爸爸的樣子。他的眼睛跟頭髮應該是黑色的吧?喜歡穿藍色的衣服嗎?會戴紅色的帽子吧?還有褲子跟膚色,所有爸爸應該的樣子是什麼,小櫻不知道,也不重要。反正,此刻她在壁櫥裡分辨不出那些蠟筆的顏色。除了那支剩下一小截的黃色蠟筆。


隔天,當王老師拿到作業簿的時候,納悶她為什麼會交出一張僅有黃色的人形塗鴉。畢竟,就算是其他同學以家裡養的瑪爾濟斯充當作業的主角,也都還在他的預期範圍之內。只是面對小櫻交出一張僅用黃色蠟筆畫出來的、很勉強才看得出是個人形的那一幅,卻令他不知該如何是好。

王老師也知道班上有不少同學是單親家庭或是隔代教養,因此他出的作業是要小朋友們畫出自己最愛的家人,沒有限定對象,「就算要畫家裡養的寵物也可以。」
他記得他昨天是這樣交代班上的學生。

2012年1月7日 星期六

橫行


總仔牙根一咬,跳跨過已平放的柵欄,閉著眼睛往前直衝。
平交道上警鈴大作、列車汽笛直鳴,還有一群太空衣人在平交道的那一邊望著總仔離去。總仔不敢停下腳步。但是剛剛千鈞一髮與死亡列車賽跑贏了的快感卻無可遏止地浮上心頭,讓嘴角不禁上揚。他回頭瞄一眼拋在身後錯愕的群眾、驚慌的鐵道管理員,還有那群莫名其妙的太空衣人。
眼前一條小巷,總仔急拐進去。
他四下張望確定沒人追上後,終於能稍事喘息,並擠出一點時間搜尋腦袋裡的記憶,試圖了解為什麼會有一群穿著太空衣的人追逐自己。
只是他沒辦法知道太多。不論怎麼努力搜刮腸肚,記憶始終如被捏碎的泡麵一般無法綿貫成條理。唯一剩下的是他還知道自己叫總仔,他的故鄉與童年,至於年歲漸長後的記憶,則是一片又一片孤立又剝離的碎片,再也無法檢視,更遑論運用了。
啊──!一旁的拔尖的叫聲將總仔從迷失的痛苦中拉回現實,下意識拔腿就跑!
搶一步邁出巷口的總仔,發覺周遭聚集了愈來愈多人,大家一臉驚恐的表情讓總仔不得其解,為什麼他們驚怖的眼光可以如此容易聚焦在我的身上?從小就不是眾人焦點的他,不論外表或身材,都是名符其實的「普通人」,絕不可能會造成人們如此大規模的注目。
總仔不敢停下腳步,只能讓所有的思緒蓄積在雙腳,一腳疊追一腳,讓記憶引爆的混亂不致於損耗到自己逃離的任何可能性。
不過,有個模糊巨大的影子卻始終尾隨著他。雖然全神貫注於逃跑,但總仔卻無法不去注意那個從他身上投射出去的陰影,昏灰、巨大,形狀怪異。然而,在急奔經過一幢高雅現代並以玻璃帷幕落地裝鑲門面的銀行外牆中,總仔終於發現了所有問題的根源所在......
總仔原本平放的眼柄直豎而起,張嘴吐著薄沫,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所見
一頭龐大的蟳蟹矗立在總仔眼前。當原本連結眼球的眼柄,從因奔跑而平放在前的角度變成直豎後,總仔終於瞧見自己身上的硬甲,其餘的腳肢則是緊伏在腹,他只用了蹼狀後腿踩踏在滾燙的水泥路上,每當身上殘存的水份一滴到地上,隨即被陽光蒸發消散。
要怎麼才能夠相信自己變成了一隻螃蟹?總仔差一點沒朝天跌跤,但是天空中滿佈的直升機卻給了他這輩子從沒擁有過的驚人力量。
應該要往海邊。
總仔心想,他嘗試舒展尚未能運用自如的其餘肢腳,緩緩壓下身子讓八腳伏地。畢竟八隻腳比兩隻腳要快多了,而他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前往海邊。
雖然總仔心頭疑雲密布,所有的問題都有待釐清,但是他知道,唯有去到深海中,才能夠安靜思考。
至於被眾人追逐的當下,他只有盡其所能地,橫行於市。

"kale" 在美語俚語裡有 money 的意思

kale的意思除了「 羽衣甘藍 」之外, 在美國俚語裡,也有 "money"的意思。 第一次接觸到這個字是因為聽 Ellen Degeneres的《Seriously...I'm kidding》有聲書。他在其中一章「生活的祕密」裡頭,只寫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