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西元一八一七年一名烏托邦社會主義者--羅伯特‧歐文所提出的。
當時那些歐美甫邁入工業化國家的日工時都非常地長,因此歐文喊出了「八小時勞動、八小時娛樂、八小時休息」的口號(Eight hours labour, Eight hours recreation, Eight hours rest.),成了沿用至今的八小時日工制濫觴。
不過,全球第一個採用八小時工制的地方,卻是在紐西蘭。之後才被當代工業國家陸續跟進。(這當然是經過激烈抗爭後的成果。畢竟連那個時代的「紐約時報」編輯都曾警告,八小時工作制度,會造成勞工破產,導致工人懶散、犯罪。)
但是在台灣,這個eight-hour day movement /40-hour week movement似乎仍在努力中啊。
註:台灣勞基法的基本工時是兩週八十四小時。更別提可以得諾貝爾獎的責任制工時……
參考資料:
來放一首「小時候」很愛的歌……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