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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7日 星期二

做有趣的事

當你感到猶豫時,一味想著「怎麼做才正確」是不行的,就算想到天黑也想不出來。 那就不要用腦筋去想。因為答案不在那裡。六太,答案在下面一點,你想要什麼,你的「心」最清楚。你就想想「怎麼做最有趣」吧。

 這是漫畫《宇宙兄弟》裡,當男主角六太猶豫不決時,他從小的恩人––––天文學家金子莎朗女士告訴他的。

很多時候,如果真能用理性下去做決定的話,我想大家大多不會猶豫不決才是。即使是最嚴苛的「51:49」,至少心裡都還有個底,因為我們掌握了事前所有可供評估的項目,並能確切地量化。

只不過這個世界上的難事,之所以會「困難」的最大原因,就在於我們沒辦法掌握所有可靠的依據,我們不知道什麼才是「正確」的方向。但是,「正確」真有那麼重要嗎?或者說,什麼才稱得上是「正確」?

與其想破腦袋,還不如靜下心來問問自己,怎麼做最有趣吧!

因為有趣,才有源源不絕的動力。
因為有趣,才能真心享受過程。
因為有趣,在苦悶的人生中才有樂子。
因為有趣,所以我不需要去跟別人比較,去怨嘆自己沒有那些其實沒有需要的東西。

因為有趣,我才算活過。
也因為有趣,我也要往未知的宇宙前去。

2012年6月7日 星期四

我的台北,河

    那天,我因公北上出差後,與同事分道揚鑣,獨自留下晃蕩在台北的夜裡。在等待友人下班的空檔,穿梭在北城特有的密實天際線下,我頓時感到眩然欲泣。頭頂上那一間一間狹小的公寓大樓,和著總是飄陰雨的冬季與隨處可遇的四十米八線道大馬路。擁擠的人、忙碌的車,與隨時可能發生的各式感情。

    這一切從草山開始。當時我考上了文化大學,雖然家人很不諒解,他們總是認為應該考得更好,但自己倒是覺得差不多了。我把所有可能分發上的學校全都設定在大台北地區,我就是要離開南方,愈遠愈好。隨著註冊期限的到來,我老爸只好陪我搭統聯北上。在路上,他跟我聊起當年做生意的時候,當時的統聯還是野雞車,車上甚至可以抽煙。那時我滿腹狐疑:「現在這種不能抽煙的車廂裡的氣味聞了都想吐,讓人上車只想昏睡!還抽啥屁煙?」雖然說當時我已經瞞著家人抽了一年多的煙了。此外我還記得,當統聯經過泰山收費站後不用多久,高速公路就會成長成好幾條長長的橋,有高有低,一群橫跨淡水河的橋。那就是我對台北的第一印象:有一群橋,城市被河環抱。

     還記得在山上讀書的時候,如果天氣夠好,空氣中的浮游粒子稀薄,我們便可以從學校後頭或是七、八樓以上的高樓層教室中望見遠方淡水河與基隆河在遠端交匯,一同攜手入海;就算空氣分子混濁,我們也總是能望見山下那一條一條縱橫城市的大路,在夜晚中承載點點車舟漁火、路燈迆邐,也成了一條條向人們睥睨拋媚的人造光河。而我,原本以為只會偶爾在河中嬉戲,沒想到,接下來的四年卻因為愛情而成車河裡奔波常客。

    十年前,我正準備繼續讀大五。不過,用「讀」這個動詞實在詭異,因為我畢業所需學分皆已修畢,只剩下必修但不算學分的「體育課」。雖然對外宣稱想準備考研究所,而且體育重修無需繳交學分費,但天曉得那是牽強的藉口,體育課沒過純粹因為貪懶,比方說我當年選修了土風舞,只因為同學都說美女多。反正當時的我不以為意,還認為課業甚差,絕對不會「只」因為體育課而延畢。然而,人怎麼能夠真確掌握年少輕狂時的愚昧?就算後悔,日子也只能繼續向前。

    大五那一年也是我青春的轉捩點,因為當時的女友剛與我分手不久。當年,我愛上了遠在城市南端的她。經過一番追求、交往後,我決定跨河而過與她同居。交往的兩年多來,每每上課時間便要機車單騎縱貫台北盆地,不曉得青春的精力無限,真心為愛走天涯,抑或只是習慣擺盪於城市之中?我其實很愛在台北騎車。因為城市夠大,能夠很輕易地將自身融入人群之中,且沒有時空的限制,自由自在的。    
    只是,在我和她度過一段詭異的「分手不分居」尷尬時期後,我終究還是被迫離開河的另一端自覓居所。我跨橋而來,來到城的南端。

    當時在羅斯福路底景美橋頭附近找到一間分租公寓。在那成排的老舊公寓中,剛好有一間便宜的分租公寓,不必與房東住一起。這個小空間沒有窗戶、隔間也只用薄薄的木板組起,附上一張鐵製的雙層木板床,兩張桌子,搭上我僅有的幾箱唱片、電影光碟與幾落的書。接著,我在那一排公寓樓下找到一個便利商店大夜班的工作。

    那是長達將近一年的大夜班。一個人的大夜班,而夜裡什麼人都有。有一群慶生喝醉酒的上班族要請我吃蛋糕;有晚上睡不著出來跑車,路過城市交界處便要停下喝杯咖啡的運將;也有一位台灣電影新銳導演三不五時跑來帶一小瓶威士忌回家,定時攜手一同下班的情侶……,人來人往於溪河兩旁,沒有太多人在意,她總是一副與世無爭的模樣。

    但凡事總有例外的時候。

    當年經歷過納莉颱風摧殘後的城市,人人驚心未定。因此接下來的幾個颱風,只要在其他地方傳出零星的淹水災情,我們一群小店員無一不緊張到每隔一小時便跑到橋上觀察水位,深怕溪水越堤而來。一次颱風再起的夜裡,平時溫馴的溪,在天空毫不留情地傾洩下,就像上了天公神將臉譜的澀小子般威風八面。混濁的河水夾雜枯枝滾石大聲怒吼,整條溪河的體積隨著時間緩緩膨脹。而大夜班仍然是一個人。雖然店長下達了必要時自行撤退令,水面離堤防頂僅剩一公尺餘。還好,溪河僅止於怒吼,它還不想讓情緒氾濫。

    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河強韌的生命力。每當風雨遠去,暴怒的河川總要復歸平靜。我喜歡雨過天晴後來到河邊,看看殘留的土沙綿延至堤防的哪個高度。通常河邊公園的籃球架是整座被淹沒了,至於一旁的樹如果夠壯碩的話,應該還能有些許頂端的枝葉保持清爽。只是,河從來沒有離開過這座城市,但城市卻始終記不起河的一顰一笑。我們用了很高的堤防礙著它們展示搔首弄姿的倩影,再壓上水泥高架橋,成為肩上不得不承載的的沉擔。

    如果將我的人生均分成三等分的話,恰可等分為三分之一在出生地高雄岡山;三分之一生活在台南;三分之一在台北。岡山的那三分之一,算是我幾無記憶的童年,也是我最夢幻的一段年歲。我只能記憶片段,像巧克力碎片般的記憶。而台北的三分之一,則是人生中最精華的二十三十,年輕、抱負,滿腔夢想,感情豐富,胡作非為。

    而這三分之一的台北,即使中間因為兵役南下暫離,但退伍後依然毫無遲疑地回奔北城。只是這次處身的環境,早已不再是安和樂利的校園了。在北城裡,工作並不難找。相對於南部的悠閑與人們慣於低調沈潛,人在台北,步伐總是俐落。我在台北斷斷續續做了好幾項工作,在不同的職業中、不同的環境裡。人們說成長就是歷練,但我卻一直覺得自己沒變,彷彿一座立地不移的河中沙洲,他人川流其中,我送往迎來。眼前的每個人似乎都在追趕,急尋一種我不知道的什麼。也許是一種透明的東西。

    然而,我又再度戀上另一個女人。因緣際會下,再度跨同一條景美溪而過。我與她同簷而居,在一條頗富歷史的人工鑿圳旁。只是經過城市的成長,圳上已蓋滿了道路、公園、水泥樓房。在這進化光鮮的城中,這條圳的待遇無疑是風光大葬。

    畢竟城市懷抱中的河已經被馴服了。它們不再亂發脾氣,情緒皆有坦蕩的宣洩管道。此外,人們也在河的兩旁為它妝點上綠茵廣袤與微風徐徐。

    可有些真理不會隨風遠去。因為我不再深愛的女人,卻因為自我強迫的慣性使然,不得不持續與她糾葛一起。只能說我是奸詐小人,如果不愛的,就該放手讓她自由,也還給自己一身孑然,但我不放手,終究演變成無可收拾的破局。等到我驚覺一切走樣,生活就像牢房時,才發現自己早已是被現實嚴厲指控、不准交保的在押嫌犯,而且眼前的未來毫無勝訴的可能。

    記得猶疑不決的那一陣子,背包裡夾帶新買的棒球手套,牽著腳踏車信步踱到河濱公園。看見公園球場上吆喝奔馳的球員,陽光好像一層金箔似的灑在人們身上。對比之下,與她的感情早已走到無解瓶頸的我,只敢跨上腳踏車讓溪河陪伴。至於背包裡那副買了兩年的棒球手套,寂寞地被我拖累著,沒能下場沾染紅土,沒能接上任何一顆來球。

    不久後,高中同學樂樂特地從台南開了他家一台五門老福特嘉年華,跟另一個同學阿淇北上幫我搬家。我們把我那少得可憐的家當搬到車上塞滿後車廂與後座後,剩下一丁點空間剛好夠容納一個人。樂樂和我跳上了前座,阿淇則擠進後座,順便抱著一把我的木吉他丁丁錚錚撥弄出不成調的樂音。離開我待了十年的台北。我引導樂樂沿著羅斯福路接上中山南北路,再轉重慶北路上國道一號士林交流道。因為那是我永遠記得的,對台北的最初印象。

    當年的那個青澀毛頭坐在大客車上,車從林口台地竄出,隨著永無止盡的車群川流而下。車上的我望向經過泰山收費站後不久,依附於台地上的高速公路緩緩延伸成一條又一條長長的橋,那些橫跨河川的橋。我在高架橋上迎接被河緊緊環抱的城市,這裡有車河、人海與無聲無息的水。車向城市匯集,人往四處奔走,水匯集入海。在茫茫的世界裡,似乎所有的分子都默默地往命定的方向流逝。

2011年12月2日 星期五

關於笨蛋

固執是笨蛋的好朋友。

不論是在影劇中、小說裡,笨蛋之所以會成為笨蛋就是因為他們自身某種別人難以理解的堅持,而此等堅持始終無法為周遭的人所接受。

更有很多時候,人們接受的不是笨蛋們的堅持,而是根本上的無動於衷,但是笨蛋才不管這些,他們只懂得自己的堅持。

但是笨蛋也會有不想當笨蛋的時候,或者是被迫不能當笨蛋的時候。此時,他們已經不能再繼續堅持他們的堅持,因而感到「失落」。

失落是很真實的。因為這會讓笨蛋開始聽見人們的訕笑,品嚐人們冷漠的無動於衷。因此,笨蛋會陷入一種無可自拔的低潮。

但是,笨蛋終究是笨蛋。低潮只是暫時的,因為笨蛋們很容易重拾堅持,然後繼續堅持他們的堅持。而這個堅持到底有沒有意義?笨蛋不關心的。因為笨蛋認為,面對堅持不能太過理性,面對堅持不能太過計較,否則堅持就不叫堅持,而成為一種現實人生的度量衡罷了。

「度量衡留給機器去搞就好。」笨蛋心想。

2011年7月20日 星期三

我是如何停止憂慮而愛上禿頭

曾經,我也擁有過一頭烏黑飄逸的秀髮。

在那自認狂盪不羈的大學生活中,我任性地長達兩年多不剪頭髮,任由它們恣意生長、隨風飄逸,造成不少阿伯大嬸在路上向我問路時,總是不自覺地脫口而出:「小姐,請問那個XX路往哪走……」,然後被我正面彪形大漢的面容與低八度嗓音驚嚇到,臉上那錯愕的表情彷彿踩到狗大便似的。後來,那頭飄逸的長髮隨著一段青春戀情一同被我終結掉了(在那之後,我非常能理解女生為何心情不好、或想大幅度變換心情時就跑去搞自己的頭髮。那真的有一種特別的快感——如同電影《鬥陣俱樂部》中的自我格鬥術般——若還能親手動刀剪掉便更舒爽了。)

不過,剪了那頭長髮後,我第一次隱約了解到前額髮線似乎回不去了。但是!身為一名「飄撇ㄟ懶豬漢」,理當不將那雞毛蒜皮事兒放心上,便繼續放任它們淋了些台北的酸雨、直接親密接觸國軍那悶燒鍋般的鋼盔,退伍後更是開開心心地留了頭髮,出社會走跳討賺去了。

想當年,為了滿足學生時期拍電影的夢想(啊!這又是另外一個青春無畏的故事了),出社會後的第一個工作便是往影視產業闖蕩。雖然公司主要以製作廣告影片為主,但那些相關產業總是互有重疊——您知道的,不論在這世界上的任何一個角落,影視演藝圈最不虞匱乏的就是帥哥美女了。(我相信如果國王企鵝也有相同的圈子的話,一定也會聚集毛色最漂亮、脂肪線條最迷人的企鵝們;當然,就算再漂亮的企鵝,仍舊會被後面的企鵝給推下海去。)

2011年3月28日 星期一

恨蟑螂

我恨蟑螂。會讓人起雞皮疙瘩的那種恨法。但人家又說,愛的反面不是恨,而是「漠不關心」。

而我,無法對蟑螂「漠不關心」。

2010年9月13日 星期一

恐怖的人狼城--本格推理的樂趣

很好玩。雖然有一些燈光細節與邏輯的小瑕疵,但瑕不掩瑜啦。
這是一種屬於閱讀的純粹樂趣。

(以下內容含部分劇情)

2010年5月10日 星期一

花栗鼠人生

存些堅果,存些枯枝落葉、脂肪膽固醇之類的,然後,我們來過花栗鼠般的人生。
「我只要每天有三餐可以吃,然後下午的時候可以去買兩、三個紅豆餅跟一杯紅茶,我就覺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唷!」她很認真地告訴我,「所以算一下一天大概只要一百塊,一個月三千元就可以養我了。」

「怎樣,我很好養吧?我沒什麼遠大的志向或夢想,只想過著花栗鼠般的人生。」

「這樣應該不會給你太大的壓力吧?」
「你知道的,我不想給你太大的壓力,不然啊,要是你因為壓力而逃走或不要我了,那我會很傷心的。」她說。

2008年2月7日 星期四

查理不開朗

查理不開朗的原因:
因為史諾比他真的把狗屋當飛機開走了。
因為棒球帽塞滿了他的頭,而且有點緊。
因為他的好朋友露西兒正在難過苦惱著。




我喜歡露西兒開朗的微笑著。


HOLD ON LUCY, LUCY HOLD ON.

"kale" 在美語俚語裡有 money 的意思

kale的意思除了「 羽衣甘藍 」之外, 在美國俚語裡,也有 "money"的意思。 第一次接觸到這個字是因為聽 Ellen Degeneres的《Seriously...I'm kidding》有聲書。他在其中一章「生活的祕密」裡頭,只寫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