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0日 星期二

給陶樂絲


我覺得上頭那篇文章還蠻符合我上一篇文章所提的問題。

雖然不是完全正相關,但卻也適時地提醒我,我寫文的目的是什麼?而我,究竟是要寫給誰看?

有很多人都會將寫作的過程譬喻成一段旅途,途中風景千變萬化,而終點亦充滿驚奇。但是,少有人知道,等在終點的究竟是什麼。

記得有位作家曾經將寫作描述成「在夜間開車」。在烏漆墨黑的夜裡,你只能看到車燈照亮的前方,而前途一片黑茫。但你不會因此擔心,因為你知道自己要去什麼地方。盡管朝著要去的地方開就是了。

而寫文,既然是要寫給人家看的,當然要清楚知道自己的對象是誰。要試著跟他對話、跟他聊天,重要的是要想辦法讓自己成為那「唯一一個逃出來向你報信的人」。

親愛的報信人啊,請告訴人們,你經歷了怎樣的旅程,遇見如何的人群,艱辛渡過湍急的險惡,終於站在他人的面前,成為那唯一的報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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